抓蟾蜍犯法。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2014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49岁的驻马店市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任庄组村民汪某,在村头附近的河沟里逮了87只蟾蜍。因非法狩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蟾蜍的数量超过50只,涉嫌非法狩猎重大案件,汪某于7月17日被依法逮捕。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汪某非法猎捕87只癞蛤蟆,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前几天晚上,戴某等三人,从安徽宣城开车到旌德县兴隆镇捉癞蛤蟆,结果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发现了蛇皮袋、照明灯等作案工具,还有29只癞蛤蟆。私自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属于重大刑事案件。29只超过20只了,戴某三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刑事拘留,抓来的癞蛤蟆,全部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