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是永久中立国。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永久中立国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主权国家,因而也是特殊的国际法主体。其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在世界近二百个国家中,已有7个宣布为永久中立,并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分别是瑞士、奥地利、瑞典、芬兰、爱尔兰、哥斯达黎加和土库曼斯坦。永久中立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是瑞士。也有资料显示瑞士是《国际法》中唯一明确规定的永久中立国。
永久中立国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制度。其注重他国的保证,而不仅仅是他国的义务。永久中立国是一个国际术语,其地位是可以转变的。永久中立不是孤立地存在,是因为许许多多的国家与其发生紧密的联系,才有了永久中立国的存在。
永久中立国成立的法律依据来自一国政治宣言、双边协定、国际性组织协议。政治宣言可以是单方声明,可以是双方签署的联合公报。单方声明偏重于国外的认可。因为就永久中立的法律意义而言,主要是他国对其的保证。政治宣言是一种政治性文件,不被他国认可的一国政权宣布的宣言其法律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同时受到政治力量、经济因素等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