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百家 > 正文

移动访问

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澳大利亚总理(英语:Prime Minister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相关主体首脑,是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澳大利亚君主任命的,因为澳大利亚君主一般常驻英国而不在澳大利亚,国家元首的职责通常由总督代理,所以中文一般译为“总理”而不是“首相”。

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澳大利亚总理是澳大利亚相关主体首脑,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澳大利亚君主(Monarch of Australia)任命的。澳大利亚宪法没有提到总理一职,因此总理的存在和职权皆由惯例来确定。按照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惯例,澳大利亚总督作为象征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预行政,所以总理是实际决策者和最高行政长官。

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同样根据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法律结构,总理由下议院(众议院)掌握多数席次的党派来推举,并被视为该党派的实际领袖。总理通常必须是联邦议员(Member of Parliament;MP)。现任总理是斯科特·莫里森。

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澳大利亚总督任命总理的法理依据是《宪法》64条。此条赋予总督任命大臣(Ministers of the Crown,即部长)的权利,并规定被任命者必须是联邦议员,或在接受任命后三个月以内当选联邦议员。所有大臣在宣誓就职之前,必须加入联邦行政会议。按照惯例,由行政会议的一级成员组成联邦内阁“The Cabinet”。

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

除了每三年举行的选举,总理按照惯例,在无法使预算案在下议院审议通过,或下议院决议不支持总理的情况下,应该提出辞职。虽然法律上总督有罢免总理的权利,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不会干预。联邦历史上仅有的一次总督将总理罢免的先例是发生在1975年的宪政危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