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Snooker)的意思是“阻碍、障碍”,所以斯诺克台球有时也被称为障碍台球。此项运动使用的球桌长约3569毫米、宽1778毫米,台面四角以及两长边中心位置各有一个球洞,使用的球分为1个白球,15个红球和6个彩球(黄、绿、咖啡、蓝、粉、黑)共22个球。
击球顺序为一个红球、一个彩球,直到红球全部落袋,然后以黄、绿、咖啡、蓝、粉红、黑的顺序逐个击球,最后以得分高者为胜。斯诺克盛行于英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等英联邦国家以及香港,目前在中国发展很快。
虽然台球运动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5世纪,但斯诺克(Snooker)的发明则相对晚了许多。关于斯诺克的起源,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在19世纪晚期,台球运动风行于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军队中,当时流行的玩法是黑球入袋(BlackPool)。这种玩法用1个白球,15个红球和1个黑球。
1875年的一天,驻扎在印度贾巴尔普尔(Jubbulpore)的英国陆军上校内维尔·张伯伦(NeivilleChamberlain)和他的战友们觉得这种玩法过于简单、乏味,便决定增加黄色、绿色和粉色3个彩球上去。不久,又嫌不够,再加上了棕色和蓝色球。
这种新玩法很快流行开来,从而导致了斯诺克台球的诞生。而斯诺克一词则是当时英国军队中对军校一年级新生的流行叫法。这使得斯诺克被这些军人们用来称呼这种新玩法的初学者,最终则成为了这项运动的名称。
现在流行的斯诺克台球一共有22只球。其中母球(白球)1只,目标球21只。目标球中:红球15只各1分;黄球1只2分;绿球1只3分;咖啡球1只4分;蓝球1只5分;粉球1只6分,黑球1只7分。
1885年,当时的英国英式台球冠军约翰·罗伯特(JohnRoberts)在印度旅行时见到了张伯伦并从他那里知道了斯诺克这种新玩法。回国后,罗伯特就把斯诺克台球带回到英格兰。
但是,当时正处于英式台球热,斯诺克台球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直到20世纪30年代,英式台球日渐衰落,许多名手才逐渐转向斯诺克台球。这其中包括斯诺克台球的传奇人物乔·戴维斯(JoeDav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