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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

由女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光荣证怎么办

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相关主体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相关主体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乡(镇)人民相关主体、街道办事处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5日内完成审核意见,经核实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送达当事人,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

对于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乡(镇)人民相关主体、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当事人书面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享受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奖励及优待政策。

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