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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属

尽管现在的法律不断完善,但仍然有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这不,北京大兴杀门案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个案子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场家庭纠纷。正是因为丈夫对家庭心生积怨,竟用刀杀了一家六口!

北京大兴灭门案,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属

提起北京大兴杀门案,真叫人唏嘘不已!由于此案与佳木斯之前的灭门案不一样,这起北京大兴灭门案竟是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而凶手却是这家人的丈夫!

事情是这样的,在北京大兴杀人事件中,80后李磊是家中长子,有一个姐姐,妻子王美玲大他3岁,两人有两个儿子。此案发生前,李磊一家4口与父母及姐姐一起住在大兴清澄名苑北区14号楼,自从搬到这里之后,他们新家的时间并不长。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许,喝醉酒的李磊在卧室杀死了妻子,然后走进妹妹李灿的房间,杀死了玩电脑的妹妹。李磊回到了卧室。十几分钟后,听到父亲李汉朝敲门的声音,李磊拿着刀子开门扎死父亲,看到母亲向国华从卧室出来,再次杀死了母亲。

一个多小时后,李磊来到母亲的卧室,杀死了正在睡觉的两个儿子,其中最大的儿子6岁,最小的2岁。五天后,李磊在三亚被捕。2010年11月15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6名近亲,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附带民事赔偿三方受害者345万余元。审判期间,李磊当庭认罪,请求法官判处他死刑。

李磊在北京大兴杀门案宣判后,以其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提起民事上诉。其后,市法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批准死刑后,李磊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和财产留给了奶奶杨某。李磊于2011年9月16日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