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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有什么禁忌

父母亡故,守孝三年,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绵延至今不绝。宰我不仁,早已被人唾弃。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守孝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三年之约仍然在人们心中,被世人视为大礼。淮北一带对守孝有许多讲究,给“三年丧期”赋予了丰富的内涵。

1、孝子穿三年白鞋。旧时孝子的白鞋是父母亡故之日临时缝制的,鞋底鞋面鞋口全白,没有二色。如今孝子已不再缝制白鞋,都是直接从商店里买来白色宗酸鞋或运动鞋、皮鞋。解放后,穿白鞋的时间逐渐缩短。如今时兴西装,与运动鞋不搭配,生活节奏快,忙于生产工作,出入公共场合,不再苛求穿白鞋,农村尚能穿仨月俩月,城市里穿十天半月,意思到就行,“五期”内的祭奠仪式上多以黑纱戴孝了。

2、三年内不办嫁娶喜事。直系子孙,即便定好了婚期也要更改,有的在老人弥留期间,匆匆把事情办了,还有个说法叫“冲喜”,办喜事能把老人的病灾冲走。还有的因各种原因等三年有困难,就在老人入土后立即办喜事,不贴“喜”字,不放鞭炮不听响(喇叭)。如果是后来要办喜事,也可以迁就着挂三个年头计算。

3、三年内正月十五不蒸灯。淮北有正月十五蒸面灯的习俗,面灯上分别捏出一到十二个褶子,对应着一年的十二个月,掀锅后,从灯里所蓄的蒸汽水推断月份的旱涝,预测年景。人在三年守孝期间,没有蒸灯的权利,但可以点灯。乡邻们用笼布包三个五个面灯送去,说给孩子点个灯吧。主人答谢。不在于几个面灯的价值,在于人家能想到自己,与自己共同怀念老人。人缘好的能收到数十上百盏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