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首次得名是朝,虽然至今也已有1400多年史,但和秦汉时期就置县的长垣、封丘、获嘉以及辉县的前身共县、卫辉的前身汲县和原阳的前身原武和阳武相比,它还是晚得多。史书记载,隋文帝开皇六年(公元586年),取汲县的新中乡头尾二字作县名,割获嘉、汲县二地部分土地置县,即新乡县,此为以新乡命名之始。
1.县治所就在新乐城,也就是现在新乡县老县城。在新乡置县之前,这一地区的区划状况又如何呢?尧舜时期,天下分为九州,新乡地属冀州。夏朝时新乡境时称宁邑,地属夏土。殷商晚期,商迁都至沫(今淇县)后,新乡地属畿内(也就是京都直辖区)。
2.周朝武王灭商后,将京都畿内分为邶、鄘、卫三国,新乡地属鄘国。据民国12年《新乡续志》记载,鄘国都城位于现新乡县代店店后营村周围。春秋时属卫,“践土之会”后,晋文公成为中原霸主,新乡地属晋。战国时,韩赵魏三国分晋,新乡地属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个郡,新乡地属三川郡。
3.汉高祖二年,置河内郡,新乡地属河内。汉武帝时,在汲县之新中乡(今新乡县张固城村附近)置获嘉县,为今新乡县境建县级治所之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新中乡在当时虽然只是汲县的乡邑,但是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新中”这个地方早在殷商时期就是一个相对繁华的城市聚落。这也是汉武帝能在此设置获嘉县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为此后隋代设置新乡县打下了基础。自此以后,新乡一直地属获嘉,随着获嘉归属的变化而变化。至隋开皇六年,开始以新乡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