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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的职能,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

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集体统一领导。

行政审批局的职能,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起草政务服务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政务服务发展规划。(二)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三)负责办理根据区审批制度改革划转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时限压缩等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组织区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协调解决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负责区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六)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管。牵头建设和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审)专家库和招标代理机构库并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来信来访和投诉、质疑的处理。

(八)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九)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十)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基层办理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工作。(十一)完成区委、区相关主体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