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回国还要被追究责任。中日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日本更不可能送回中国国内审判。即使存在引渡条约,也是指如果中国公民在中国犯罪,逃到国外,由国外引渡回国;一般情况下,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不会引渡回国的。死刑犯不引渡,是各个国家的通行规则,这个案件有可能判处死刑,所以,不会引渡回国审判。
如果日本法院没有判陈世峰死刑,陈世峰服刑期满,被日本驱逐回国,中国可以追究该凶手的刑事责任。江歌母亲在网上发起投票活动,并不违反中国法律。但是,一般来说,日本及其他西方国家法律相对独立,这样的投票不会影响法院判决。
日本并没有废除死刑,这个案件理论上可以判处死刑。日本对死刑判决要求非常严格,就该案件本身,判死刑的几率不大。我们国家并没有见死不救罪,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有部分特殊身份或者特色行为的人员如果见死不救,会构成犯罪。如母亲带五岁大的儿子去学游泳,发现儿子溺水不救,就是犯罪。
本案中,刘鑫没有这方面的义务,不构成犯罪。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除非条约另有规定,一国是否接受他国的引渡请求,在没有条约义务的情况下,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国内立法、国与国之间的引渡条约或包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才是引渡的法律依据。所以,在国外犯罪的中国人是不需要引渡回国审判的,A的案件当然也就不会引渡回国审理。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国际刑法专家黄风表示,嫌疑人陈世峰已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诉,“如果要让他回来,需要依靠中日间的司法合作,将其引渡或遣返回国。但这个程序目前没有提起,而且一般来讲,日本方面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拒绝中国的引渡请求。
因为要在日本受审,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实际控制,目前无法行使管辖权。”此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虽同为中国人,但仍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