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彭宇亲口承认当年撞了徐老太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审前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彭宇一次性赔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出版物、网络等)上披露相关信息和对此案发表相关评论。);双方撤诉后,不执行鼓楼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完整的新闻报道见于《光明日报》:彭打人
至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表示,徐寿兰确实在2006年11月的事故中与他发生了碰撞,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早在2014年,徐太太就去世了。同住一个单位的邻居介绍说:“因为人多,有时候按错门铃就死了。”因为蜂拥而至的众多记者,被“骚扰”的邻居知道,103户是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的当事人之一。很长一段时间,邻居们都没见过徐太太的脸。"他们都认为她已经搬走了。"没想到会死。
在2007年4月26日的第一次庭审中,鼓楼区法院首次审理了此案。彭宇的妻子代表他出庭时,并没有说彭宇做了好事,只是说:“原告受伤了。如果不是被告造成的,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法院进行第二次质证时,彭宇为自己辩护说:“我下车时撞到了人,但没有撞上原告。”当被问及帮助原告起来的目的时,他回答:“做点好事。”当他得知原告申请的事发当天市内派出所收到的警方讯问笔录丢失后,对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官补充的笔录表示异议,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和媒体报告这一情况。